政策法规

《公路沉管隧道设计规范》解读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沉管隧道设计规范》(JTG/T 3371-01-2022,以下简称《规范》),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推荐性标准,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理解《规范》制定的背景、定位、技术特点及主要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规范》解读如下: 一、背景与作用 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沉管隧道建设,进入21世纪发展势头加快,在2018年建成港珠澳大桥海底隧道,目前正在建设深中通道沉管隧道、大连湾海底隧道等重大工程。沉管隧道具有横断面利用率高、埋深浅与两岸连接灵活、易于保证施工质量等特点,已成为现阶段跨江(河)越海通道的重要建设方案之一。为应对超大规模、厚软基、高水压、大回淤等技术挑战,近年来我国沉管隧道在理论方法、关键构造、施工工艺与装备、防灾救援等方面取得了丰富成果和宝贵经验。 为及时总结我国在沉管隧道建设的实践经验,将重大工程的技术成果向行业标准转化,我部近期发布了《公路沉管隧道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的发布对促进我国公路沉管隧道的设计质量提升与建设技术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国内外技术现状 目前国内外尚未形成涵盖沉管隧道勘察设计全过程、全要素的专项规范。 国际隧道协会(ITA)于20世纪90年代出版了《沉管隧道和悬浮隧道的技术调研报告》,规定了沉管结构及接头的设计要求,但在构造细节和系数取值等方面未能全面覆盖。美国联邦公路署(FHWA)于2009年修订了《公路隧道设计与施工技术手册》,概要性规定了沉管隧道的技术要求。日本于2002年发布了《沉管法隧道技术指南》,规定了沉管隧道土建工程的技术要求。 我国国家标准《沉管法隧道设计标准》(GB/T 51318-2019)仅规定了钢筋混凝土管节的设计要求,缺少排水系统、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等内容。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公路水下隧道设计规范》(JTG/T 3371-2022)规定了钻爆法、盾构法、沉管法与堰筑法四类水下隧道的设计要求,定位于水下隧道综合性规范,概要性规定了沉管隧道的技术要求。 通过30多年工程建设的经验积累和技术研究,我国沉管隧道在设计流程方面,已涵盖调查与勘测、总体设计、专项设计、施工要求、监测与风险分析的全过程;在设计理论方面,已基本采用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理论;在结构安全与耐久、防水、防火等设计方面,已形成技术标准、技术措施、关键构造等成熟先进的成果。这些经验和成果为《规范》编制提供了案例与技术的支撑。 三、定位与技术特点 《规范》适用于以沉管法施工的新建公路水下隧道,对沉管隧道规划及勘察设计中方法、指标、措施的应用,提出了统一系统的技术要求。《规范》按专项设计规范的定位,在《公路水下隧道设计规范》(JTG/T 3371—2022)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沉管隧道的基本规定、调查与勘测、材料、总体设计、管节结构、基槽、地基与基础、回填、衔接段、分析计算、耐久性设计、管节舾装设施、路面与排水系统、附属构造、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结构监测、风险分析等内容。 《规范》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充分调研和资料收集,全面总结了国内外沉管隧道的技术成果及实践经验,借鉴了相关规范,统筹了技术的成熟性和先进性,具有以下技术特点: (一)设计理念先进。《规范》贯彻了精细化设计、高质量发展等政策要求与安全、耐久、适用、经济、节能、环保的理念,通过参照引用、扩充细化、总结提升、防控示范,综合确定技术指标与方法措施,注重可操作性,体现了现阶段沉管隧道设计的总体技术水平。 (二)与国际接轨,引领了国内沉管隧道的发展。在建设理念、设计理论、技术发展等方面,与现阶段的沉管隧道国际总体水平和主流趋势接轨。结构设计采用以分项系数表达的极限状态设计法;体现建养一体化的理念,提出结构监测要求,注重运营期设施配置,在设计阶段开展风险分析、辅助方案决策;钢壳混凝土管节、节段式管节、接头关键构造、最终接头构造型式及其工法、复合地基与基础沉降控制等关键技术在国际同类成果基础上,结合我国工程建设实践进行了创新性转化和吸收,总体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 (三)内容系统全面。《规范》采用“总体性能要求+专项技术要求”的结构框架,内容涵盖勘察设计的全过程,以及土建工程、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等全要素,重视防灾救援与运营舒适等功能要求。 (四)完善了标准体系。与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等国家或行业标准保持有效衔接。与《公路水下隧道设计规范》《公路隧道抗震设计规范》等一并构建层次分明的标准体系。 (五)支持重大工程建设。《规范》按“补短板、重引领”的要求,补充公路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领域的标准,及时将港珠澳大桥等重大工程的研究成果和建设经验转化为行业标准,充分发挥行业标准对重大工程的技术支撑与引领作用。 四、主要内容 《规范》的内容分为17章和1个附录,概况为以下几个要点: (一)与公路工程标准体系协调衔接一致,提出总体性能要求 依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公路隧道抗震设计规范》《公路水下隧道设计规范》,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100年,其结构安全等级和抗震设防类别分别取一级、A类,防水等级不低于二级,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分级划分为A+、A、B、C、D。 (二)体现我国沉管隧道建设的最新技术水平,提出管节结构、管节接头、地基基础的专项技术要求 在管节结构上,提出了基本设计流程,按结构类型规定了钢筋混凝土管节和钢壳混凝土管节的选用原则和基本构造,按整体式、节段式、半刚性管节规定了纵向结构型式的选用原则、构造要求;在管节接头上,规定了剪力键、钢端壳、防水措施,提出了岸上最终接头与水中最终接头的设计要求。 在基槽与回填上、提出了基槽的设计尺寸和边坡稳定性要求、回填的材料和防护的设置原则;在地基与基础上,按先铺法和后填法规定了垫层的构造、材料等要求,提出了特殊条件下地基处理和桩基础的类型选用、构造等要求。 (三)贯彻精细化、高质量的设计理念,提出沉管隧道调查勘测、分析计算、结构耐久性设计的专项技术要求 在调查与勘测上,按设计阶段提出了主要内容及手段,规定了水下与陆域的地形测量、水文气象观测、地质调绘、物探、勘探等的工作范围、精度以及试验方法。 在分析计算上,提出了沉管隧道永久作用、可变作用、偶然作用和地震作用的取值方法,按持久状况、短暂状况、偶然状况和地震状况规定了验算内容、作用组合、分析模型、计算方法与参数。 在结构耐久性设计上,按一般环境、冻融环境、海洋氯化物环境、除冰盐环境,规定了混凝土结构与钢结构的材料耐久性指标、减轻环境作用效应的结构构造措施、防腐蚀附加措施。 (四)重视防灾救援与运营快捷舒适等功能要求,提出结构防火、逃生通道、通风排烟的专项技术要求 以沉管隧道主体结构在火灾后保持稳定为基本原则,按A+、A、B、C、D的分级规定了隧道承载结构体的耐火极限,并提出防火构造要求。对逃生通道及逃生口,规定了限界、间距等要求。在通风排烟上,规定了机械防烟与排烟系统的选用原则与风压、风速、排烟长度等要求。 (五)遵循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的建设原则,提出管节舾装设施、结构监测、风险分析的专项技术要求 管节舾装设施充分考虑与施工的衔接,规定了端封墙、压载水装置、系缆柱、吊点、测量塔、导向装置、拉合装置、人孔8类设施的设计要求。 结构监测按施工期和运营期开展工作,提出了结构监测的项目与方式、断面及位置、频率与精度等要求;设计阶段的风险分析按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提出了风险侧重点、风险分析方法、典型风险源及风险事态等要求。 五、实施注意事项 (一)与相关规范配套使用。与《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JTG 2120—2020)、《公路水下隧道设计规范》(JTG/T 3371—2022)、《公路隧道抗震设计规范》(JTG 2232—2019)、《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1)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使用。 (二)精心组织宣贯培训。《规范》服务对象广、涉及专业多、技术要求高,要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宣贯培训,让技术人员准确理解、正确使用《规范》。 (三)持续跟踪《规范》施行效果。关注《规范》与沉管隧道建设实际的适应性和协调性,加强“四新”技术应用的反馈和分析,及时总结工程应用经验,进一步收集相关工作意见,便于后期对《规范》进行优化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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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通知通告, 会员风采

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暨四届一次理事会顺利召开

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暨四届一次理事会2022年7月6日在太原召开。协会老领导赵振田、李绍华、窦万锁出席大会,协会会员代表60余人参加了大会。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会费收缴标准及管理办法》,《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章程》的修改说明,以及《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办法》。 会议认为,第三届理事会在王玉杉会长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依照协会章程,发挥协会职能,坚持服务政府、服务会员,紧密围绕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突出社会组织的特点和作用,在法规制度宣贯、质量管理提升、公路养护促进、职业技能认定、企业文化建设、服务区管理提质、协会党建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为促进我省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也进一步开创了协会工作发展的新局面,为新一届理事会做好工作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会议选举产生了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闫长学当选为第四届理事会会长,李殿勤为常务副会长,赵队家、杜利民等13人为副会长,李汉晋为第四届理事会秘书长。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推举李继军为监事长。 闫长学会长代表新一届理事会讲话。强调,在新的形势下,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行业协会的工作要求,在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省民政厅和省交通运输厅的领导下,围绕交通事业中心工作,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做好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 1、要正确把握工作定位。一是坚持加强党对行业协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二是坚持严格遵循协会章程的宗旨和各项规定不偏离;三是坚持落实上级对协会规范化的各项要求不走样。 2、要明晰协会工作方向。一是努力把握新发展要求、新发展重点;二是努力做到突出重点、有为有位;三是努力坚持面向会员、提供服务。 3、要以创新引领协会的各项工作。在做好协会已开展的各领域工作的同时,探索推进行业文化建设、团体标准的组织制订、涉企法律支援等相关工作领域的创新,并争取有所突破;注重吸引新业态的企业,加强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调查研究,强化对企业的有效性服务;接好“地气”,通过服务做好引导,聚焦企业经营发展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等开拓创新会员服务方式。 4、要进一步加强协会的自身建设。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建设服务型会员之家。把党的领导融入协会治理的各个环节,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要求贯穿落实到协会的各项工作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发挥监事会作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注重自身建设,规范内部管理;抓好点面结合,推动工作常抓常新。 关于协会具体工作,要求秘书处按照工作规划和年初计划,认真组织,抓好落实,为会员单位提供更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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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通知通告, 会员风采

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召开 第三届三次理事会

2022年7月5日,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王玉杉主持召开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第三届三次理事会。 会议听取、审议、通过了《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第三届二次理事会以来的工作报告》《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第三届二次理事会以来的财务工作报告》,介绍了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暨四届一次理事会会议议程及有关事项,为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顺利召开和换届工作奠定基础。 王玉杉会长指出,第三届理事会的使命即将完成,希望在新一届会长的领导下,协会的工作会更加出色,能更好的发挥协会职能,为行业发展和各会员单位搞好服务,为我省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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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通知通告, 会员风采

2022年度我省交通运输系统QC小组、班组线上成果交流会暨培训活动顺利举办

根据2022年度我省交通运输系统质量管理活动推进工作安排以及疫情防控要求,2022年5月19日—21日,23日—26日我会采用线上视频会议形式举办了今年的QC小组、班组成果交流会暨培训活动。 5月19日—21日上午,我们邀请了两位资深专家对QC小组、班组相关知识进行了培训。中质协全国第一批QCC 高级诊断师,全国电力行业、全省交通运输行业QCC培训师郝春虎老师主要讲解了常用统计方法在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中的应用、质量管理小组活动(问题解决型、创新型)程序步骤;全国煤炭行业、省市质量协会质量信得过班组评审组组长罗炎海老师主要对《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准则》进行了解读。通过学习,大家掌握了开展活动的程序步骤,提高了QC小组和班组建设活动整体水平。 经过初审,5月21日下午18个班组对其建设经验进行了交流。23日—26日276个QC小组成果分两个会场进行了线上交流。在每个小组、班组交流后,专家对该小组、班组成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提出了改进意见。参加交流的单位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取长补短,共同进步,推动了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质量管理活动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根据QC小组、班组线上成果交流会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向省、部推荐,近日,向部推荐优秀QC小组及成果78个,质量信得过班组9个;向省推荐优秀QC小组及成果90个,质量信得过班组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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