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要闻

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倡议书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国基本国策。开展节能减排,发展绿色交通,是我们每个交通人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和环境的瓶颈约束日益突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提倡低碳生活方式,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 7月2日是全国低碳日,交通运输部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发出倡议: 办公室减少照明灯开启数量,离开办公室时随手关灯。 减少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待机能耗。 多走楼梯、少乘电梯。 推行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减少纸张消耗。 提倡自备水杯,减少一次性制品的使用。 积极做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尽量选择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携手并肩,把绿色发展理念转化成日常行为规范,让绿色与我们同行,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交通强国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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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自己的路自己建,工程的利润农民赚

一个个打基础、惠民生、助脱贫的项目开工建设,一条条扶贫路、小康路、振兴路通车运营……曾经“山里山外两重天”的局面正发生着历史性的深刻改变。近年来,山西交通运输系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两通”目标、建好“四好农村路”和三大板块旅游公路为重点,全力助推山西完胜脱贫攻坚目标。 “十三五”期间,山西省实施贫困地区国家高速公路11个项目334公里,其中,建成国高网7个项目160公里,在建国家高速公路4个项目174公里;实施普通国省道44个项目868公里,已累计完工778公里。到2019年底,贫困地区公路总里程达到6.35万公里,等级公路超过97%。 “出门水泥路、抬脚上客车”成真 2018年以来,山西交通运输系统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深入排查全省建制村既有道路和客车通达情况,针对部分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存在的道路通行条件不足、 “畅返不畅”现象突出等问题,通过制定“一县一方案、一村一策”等办法、加大督办力度、强化责任考核,层层压实属地责任,全力推进“两通”工作。截至2019年10月底,全省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实现通硬化路,老百姓从此告别了坑洼不平、扬尘漫天的土路。2020年5月底,随着最后一个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实现通客车,山西省“两通”任务提前4个月圆满完成。 灵丘县位于晋东北边陲,太行、五台、恒山三大山脉环绕,既是革命老区,属国定贫困县,又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019年年底前,全县249个建制村全部通了硬化路、通了客车。“两通”不仅方便了群众出行,更为乡村客运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该县已有农村客运车辆60辆、线路45条,公交车40辆、线路11条,建起一家公立客运汽车站、1家乡村客运公司。利用现有的中心枢纽站、线路延伸、开通周末班、赶集班、预约叫车和定制客运服务,形成了城乡客运一体化。由该县下关乡开往县城的城乡公交车载着20名乘客驶上平整宽敞的柏油路,司机袁湖清情不自禁地念叨起来:“这条路可让我的车延长寿命3年,一天下来也不觉得疲劳了。”“对你们养车的好,对俺们也好,以前进城需要2小时,现在变成了1个小时多一点儿。”“一路上也不用担心意外了!”乘客们纷纷接话茬,脸上洋溢的是满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不让贫困地区因交通而掉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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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质量管理

2020年QC小组成果交流会及QC小组、班组培训活动在线上顺利举办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内防反弹,减少聚集,2020年7月2日—3日,6日—10日我会采用线上视频会议形式举办了今年的QC小组成果交流会及QC小组、班组培训活动。 7月2日—3日,我们邀请了两位资深专家对QC小组、班组相关知识进行了培训。郝春虎老师主要讲了QC小组活动中统计工具的正确应用;问题解决型成果中每个步骤的主要内容与问题点;创新型成果中每个步骤的主要内容与问题点三个方面的内容;李国光老师主要对《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准则》进行了解读。 7月6日—10日共有155个QC小组、班组进行了成果线上交流。在交流过程中专家对每个小组、班组成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点评,大家受益匪浅。在听别的小组、班组成果交流的过程,也是一种学习提高的过程,从中可以发现自己的优势与不足之处,以便今后加以改正提高。 此次活动的开展必将有力地促进QC小组和质量信得过班组成果的研发与推广应用,进一步宣传推广质量管理方法和经验,给各单位提供更好地学习交流和展示的平台。 附件:2.2020全省交通运输系统QC小组、班组成果线上发表成绩排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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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现将《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 2020年5月27日 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进一步推进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规范公路工程标准管理,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路工程技术进步和创新,提升技术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发展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路工程建设标准是指以科学、技术和工程实践经验为基础,对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提出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制定、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四条 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涉及工程质量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技术要求; (二)材料性能、构造物几何尺寸等统一的技术指标; (三)重要的试验、检验、评定、信息技术标准; (四)保障公路网安全运行的统一技术标准; (五)行业需要统一控制的其他公路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第五条 交通运输部按照职责依法管理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组织制定公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公路工程建设行业规范、细则、规程、手册、指南、标准图等推荐性标准,引领行业技术进步和高质量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鼓励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进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外文翻译和出版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制定双边、多边国家互认的国际通用标准,推进国内外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转化和运用。 第七条 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地形地质等特殊要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在特定行政区域内提出统一的公路工程技术要求,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编制地方标准。 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公路工程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公路工程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第二章 标准制定 第八条 交通运输部根据行业发展、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化实际需要、社会资源及行业经济状况,制定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体系,根据社会经济和工程技术发展及时进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公路工程建设标准按照国家有关编号规则进行编号。 第九条 按照国家财务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等规定及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立项程序要求,有关单位可提出标准项目立项申请。经专家评审和交通运输部审核等程序,确定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项目年度计划。 第十条 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实行主编单位负责制。年度计划下达后,主编单位组织编写组承担相关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制修订工作按照编制大纲、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等阶段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 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编制大纲、送审稿的审查由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由主审专家等组成的专家组或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技术委员会承担具体审查工作。征求意见工作由主编单位负责组织。报批稿由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发布。 第十二条 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制修订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遵循安全可靠、耐久适用、技术先进、节能环保和经济合理的原则,适应公路工程技术发展要求; (二)公路工程建设标准涉及的关键技术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和测试验证; (三)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等科技创新成果,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智慧公路等先进技术的应用; (四)与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协调一致,避免矛盾; (五)标准的条文应严谨明确、文字简炼,标准编写的格式和用语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主要内容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协会、企业以及相关生产、使用、管理、科研和检测等单位的意见。公路工程建设强制性行业标准应征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意见。 第十四条 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的经费使用和管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由交通运输部根据出版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出版单位。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版权归交通运输部所有。 第十六条 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发布后,标准归口管理部门、标准编制单位、标准化协会等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开展标准的宣传培训等工作。 第十七条 公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推动公路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免费向社会公开。鼓励公路工程建设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第十八条 公路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按照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标准实施 第十九条 各有关单位在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规定,鼓励采用公路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依法公开其执行的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还应当公开其主要功能和性能指标。 第二十一条 标准实施后,应根据技术进步、实际需求等因素,适时对标准的适用性进行复审。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第二十二条 对于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养护、运营中违反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检举、投诉。 第二十三条 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可将标准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反馈至标准归口管理部门或标准主编单位。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处理。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公开举报投诉方式。接到举报投诉的,应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 鼓励将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编制与科技奖励评审、信用管理等工作挂钩。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具体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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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大力推进制度改革 不断规范标准管理——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解读《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进一步推进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规范公路工程标准管理,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路工程技术进步和创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发展需要,交通运输部于近日印发《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是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的总体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深化标准化改革工作方案》,以及公路交通运输发展形势的要求制定,是对工程建设标准管理规章的完善和补充。《办法》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根据工程建设标准特点及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实际,特别是针对部门职责、编制程序、强制性标准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体制机制,突出工作重点,体现服务理念,着力保障公路基础设施安全、质量和耐久性,支撑我国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的高质量发展,助力交通强国建设。 明确管理职责 规范工作程序 《办法》提出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标准管理职责,即交通运输部按照职责依法管理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相关工作。此外,对于标准的制定、执行、监督管理等重要内容,也在相关章节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办法》规定了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制定程序,即制修订工作需按照编制大纲、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等阶段程序进行。其中,编制大纲、送审稿的审查由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由主审专家等组成的专家组或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技术委员会承担具体审查工作。征求意见工作由主编单位负责组织。报批稿由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发布。 优化标准体系 明确标准范围 吴德金介绍,根据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需要和国家标准化改革政策,《办法》确定公路工程涉及的各类标准适用范围,强化公路工程建设标准有效供给,突出强制性标准制定和管理,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体系,鼓励制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改革工作方案》提出,“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按照现有模式管理”。据此,《办法》结合公路领域实际,进一步明确,公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包括涉及工程质量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技术要求;材料性能、构造物几何尺寸等统一的技术指标;重要的试验、检验、评定、信息技术标准;保障公路网安全运行的统一技术标准;行业需要统一控制的其他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化过程管理 提高服务质量 “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包括公路工程建设在内新技术层出不穷,新应用遍地开花。《办法》也提出了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制修订要求。”吴德金介绍,《办法》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适应公路工程技术发展要求。对于涉及的关键技术,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和测试验证。同时,鼓励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等科技创新成果,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智慧公路中的应用,但要与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协调一致。 为切实服务技术管理人员,《办法》明确强制性标准应免费向社会公开,推动推荐性标准免费公开,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公开。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发布后,标准归口管理单位、标准编制单位、标准化协会等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开展标准的宣贯、培训、释义等工作。此外,为促进国际交流推动国际标准化工作,《办法》鼓励相关单位和个人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和互认标准、组织标准对外合作交流及推动中外标准转化运用。 完善监督机制 重视质量提升 记者了解到,《办法》规定了标准实施、监管等相关要求,明确应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对于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检举、投诉。 “《办法》提出了标准监督管理要求及鼓励政策,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处理。”吴德金说,《办法》明确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公开举报投诉方式,接到举报投诉的,应依法处理。 《办法》高度重视通过意见反馈和标准复审机制不断提升标准编写质量。《办法》规定,标准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可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反馈至标准归口管理部门或标准主编单位。标准实施后,应根据技术进步,实际需求等因素,适时对标准的适用性进行复审,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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