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介绍

入会须知

一、会员入会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团体会员: 1、全省各地方、各部门、各种所有制的交通企事业单位、院校、科研机构及有关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均可申请参加本会为团体会员; 2、团体会员理事单位,其单位法人代表或单位推荐人选即为理事。 (四)个人会员: 1、在交通运输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在企业管理实践或理论方面有重要贡献的个人; 2、个人会员分为会员、理事。 二、会员入会流程: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会长办公会批准; (三)   由本会秘书处登记并将入会申请书加盖本会公章,一份发给申请入会单位和个人,一份由秘书处留存; (四)   加入本会的会员单位和个人,由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三、协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随时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学术论文、研究成果、调查报告和信息、资料。  四、会员会费缴纳办法: 一、会费收取原则 1、收取会费,坚持取之有度,用之得当的原则; 2、为了避免重复缴纳会费,减轻企业负担,凡经济上独立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副会长、理事、会员三个等级分别确定会费标准,每年缴纳一次。 二、会费标准 1、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2、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3、企事业团体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三、会费缴纳 (一)团体会员会费缴纳 1、团体会员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会费缴到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141000684018000316423;邮政编码:030006。缴纳会费后,我会将开具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山西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 2、团体会员两年不缴纳会费,又不申明理由,视其为自行退会,不再成为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的团体会员。 (二)个人会员不缴纳会费。 (三)新会员单位,经会长办公会批准入会后,在一个月内缴纳会费,办理入会手续。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员和其他单位及个人可在自愿的前提下,向本会提供捐赠。 四、会费的使用 1、为会员提供信息,宣传材料等开支; 2、协会各机构办公经费开支; 3、举办各种活动的补贴性开支; 4、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等会议的开支; 5、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推动交通行业发展的公益性事业开支; 6、对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单位或个人的奖励; 7、《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经费开支。 此办法自2016年4月23日起执行。 五、联系方式: 协会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19号省路桥213室  山西省太原市亲贤北街103号省高管局0715室 咨询电话:0351-5600554   7333745 欢迎关注“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微信公众号 欢迎浏览协会网站,网址:https://www.sxjtqx.com 附件:入会申请表下载  会员单位申请登记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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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介绍

协会章程

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以下简称山西交通企协),英文名称为:Shanxi  Association of Communications  Enterprises (简称SACE),是经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全省交通行业专业性社会团体。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二条 山西交通企协是由全省交通企事业单位、地方交通社会团体及热心企协工作的人士自愿结成的,是行业主管部门的参谋和助手,是维护企业间共同利益,进行自我协调、自我约束的经济类社会组织,是非营利性的全省交通行业专业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山西交通企协的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改革开放,坚持面向全省交通企事业单位,做好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纽带,加强行业自律。 第四条 山西交通企协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山西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山西交通企协住所: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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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通知通告

关于举办《劳动合同法》培训研讨班的通知

晋交企协字5号 各会员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必将对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为了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预防劳动合同争议的发生,并让企业全面了解《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情况,通过新的劳动合同制度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协会工作安排,协会法律事务工作部决定今年上半年以宣贯《劳动合同法》为主题,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现举办首期《劳动合同法》培训研讨班,相关事宜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会员单位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人事主管、劳资、工会、行政等各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参加。 二、培训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的起草背景及特点。 (二)《劳动合同法》主要调整条款解析。 1、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限与无固定期限合同订立条件的变化; 2、劳动合同的效力、用人单位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新条件; 3、用人单位出资培训、竞业限制与违约金的新规定; 4、人事外包及劳务派遣的运用与限制; 5、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条件; 6、规章制度的生效及制定程序的变化; 7、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裁减员工的规定; 8、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约定条款和免责条款; 9、违法行为惩罚标准及仲裁诉讼选择条款的变化; 10、工会等民主力量的限制。 (三)《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面临的风险及对策。 1、目前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法律风险; 2、针对《劳动合同法》企业应从哪些方面调整现行规章制度; 3、劳动合同以及争议风险规避; 4、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及程序以及如何确定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5、未及时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该如何补救; 6、企业如何制定相应的劳动规章制度,规避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所引发的劳动争议风险; 7、企业在新立法形势下针对员工跳槽及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防范; 8、企业在新立法形势下招聘用工及员工解聘机制的建立。 (四)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新版劳动合同书讲解。 (五)答疑及现场互动交流。 三、本次培训拟邀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领导出席并讲话,授课老师为本协会法律事务工作部负责人及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四、培训时间 2008年3月5 日-3月6日,共两天,3月4日下午报到。 五、培训地点:太原市漳泽商务酒店(太原市王村南街西口226号) 六、培训费用:4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场租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参加培训人员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并于2月29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协会法律事务工作部。 联 系 人:李继军 李汉晋 王元华 联系电话(传真):0351-7333745 附件:《劳动合同法》培训研讨班报名回执表.doc 二OO八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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