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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团赴境外考察学习的通知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中小企业工作委员会文件 中交中企协字【2009】3号 关于组团赴境外考察学习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交通相关部门: 欧美是经济发达洲际区域,其中美国、德国、奥地利等国的交通经济具有可借鉴经验,南非、北非和埃及等国交通发展也具有相应的代表性。为在当前金融危机大背景下及时掌握交通经济信息和实际状况,同时,也考虑目前境外考察外币兑换实惠情况和完成今年的调研任务,应当地交通部门邀请,中交企协中小企业工委拟组团赴境外考察学习和开展相关活动。 一、考察学习主要内容及题目 1.金融危机大背景下交通经济状况及相应对策; 2.交通运输业税费占企业经营成本及管理方式; 3.物流业成本比率及利润情况; 4.公交车、出租汽车税费额度; 5.专用车(旅游车、学生接送车等)行业管理方式; 6.汽车维修服务体系情况; 7.座谈和参观。 二、 出访时间、路线及费用 这次考察活动有三条线路,即第一条线路是欧洲五国(德国、奥地利、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费用19000/人;第二条线路是美国东西海岸和夏威夷,费用28000/人;第三条线路是经越南至北非、南非和埃及,费用24000/人。所用时间分别是10天、11天和14天。 出访日期拟定于8月中下旬成行。出访费用由派员单位自理。 三、参加人员 会员单位经营管理者、交通管理部门人员、交通企事业单位人员。为了确保出访质量,派员单位请严格选拔出访人员。 四、报名截止日期 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30日。 五、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 1.参加人员将“报名单”寄至或传真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237号,邮编150080;传真0451-53936788 联系人:刘婉秋,电话0451-53936711、13704506327; 许 萌,电话0451-84570089、13946085997; 邹殿海,电话0451-53936708、13244602695。 2.组团后所用资料、付款方式及具体行程安排另行通知。(“报名单”附后) 二OO九年五月十日 赴境外考察学习报名单(回执) 姓名 单位全称 性别 详细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 电邮 选择路线 职务 姓名 单位全称 性别 详细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 电邮 选择路线 职务 姓名 单位全称 性别 详细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 电邮 选择路线 职务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注:1.“选择路线”按“通知”中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选择其中一条填写。 2.此单可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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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全面质量管理知识普及教育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质量与名牌协会文件 晋质协字 8 号 关于做好2009年全面质量管理知识普及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质协、行业质协、会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了进一步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陈邦柱会长“关于加强质量工作的几点建议”报告上的重要批示,密切配合2009年国家“质量安全年”的工作部署,从质量管理的源头和基础入手打牢企业质量管理基础,切实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行为能力,从而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从根本上提升我国企业的竞争能力。根据中国质协《关于做好2009年度新一轮全面质量管理知识普及教育工作的通知》(中国质协字18号文)要求和我省实际,现将我省今年的TQM知识普及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以全国统考和质量知识竞赛为推进手段,大力开展普及教育工作。 为了配合国家“质量和安全年”的工作部署,真正落实《质量振兴纲要》中提出的“增强全民质量意识,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要求,各市、行业质协和企业应高度重视普教工作,积极组织各行业、各类型企业员工参加学习和培训,提倡把员工参加学习并通过考试作为员工上岗的基本条件,从制度上保障全体员工掌握必备的质量管理知识和技能。为配合政府加大质量工作力度的主旋律,围绕“质量和安全”的主题,中国质协将举办“全国企业员工质量知识竞赛”公益活动,以营造重视质量的社会氛围,大力推动普及教育工作的开展。希望各市、行业、企业积极组织,鼓励企业员工参加。 今年全国统考时间定于2009年6月7日和11月1日。如因工作安排不能按时参加统考,可报省质协,酌情另行安排考试时间。报名时间为5月20日前和10月15日前。 各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选购有关教材和辅导材料:《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第二版)18元/本;《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复习题及答案》8元/本;《CEO的质量经营》30元/本。 二、积极提供多层次、多形式培训服务,促进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参加学习。各级领导要充分发挥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和推动作用,在全社会形成重视质量基础教育,树立从源头抓质量的良好风气,和良好的质量知识学习氛围,推动新一轮TQM知识普及教育工作广泛开展。各市、行业和企业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自学和参加有关知识培训,或由省质协选派优秀教师进行辅导,为企业员工参加培训、统考创造良好的条件。对在普及教育工作中起到较大推动工作的优秀推进者,中国质协将给予表彰。 请各市、行业质协和企业认真安排此项工作,并及时将报名表反馈省质量与名牌协会。 联系地址:太原市府西街29号;邮政编码:030002; 联系人:李增平; 传真电话:0351-3536138;Email: sxaq001@126.com 附:1.TQM知识统考报名表 2.教材订购表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TQM知识统考报名表 单位名称 拟统考人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培训时间、地点 是否需要选派优秀教师 附件2: 教材订购表 资料名称 单价 数量 金额 付款方式 需要时间 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第二版) 18元 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复习题及答案 8元 CEO的质量经营 30元 总计金额 大写 小写 订户单位全称 收件人 联系电话 传真 订户单位地址 邮编 山西省质量与名牌协会,帐号:75250188000022776,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电话:0351-3536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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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诊断师考评暨表彰优秀论文的通知

山西省质量与名牌协会文件 晋质协字 6 号 关于山西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诊断师考评暨表彰优秀论文的通知 各市质协、各部门质协,团体会员单位: 为了提高全省QC小组活动水平,培养一批高素质的QC小组活动队伍,省质量与名牌协会自1999年开始要求各市、部门在评审省优秀QC小组时,其评委必须具备省级以上QC小组活动诊断师资格。现决定举办第十一期“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诊断师考评研讨会”。对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山西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诊断师”证书,并择优向中国质协推荐考评国家级QC小组活动诊断师;同时表彰一批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论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5月18日报到,19——23日授课、考评。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会人员要求: 1.各市质协、各部门质协质量工作负责人、QC小组活动工作负责人。 2.在企事业单位从事质量或QC小组工作的负责人、骨干。 3.参会人员需具备一定的质量管理水平,从事质量工作二年以上。 4.2006年以前参加过省级QC小组活动诊断师考评的,可只参加考核。 三、考评内容及要求: 根据QC小组活动诊断师应“懂TQM理论,能指导QC小组活动,会评价小组活动成果”的要求,考评内容分三项: 1.论文考核:要求学员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自行命题(参考题目见附件1),写一篇有关QC小组活动的论文,字数2000-3000字左右,一式二份,参会报到时交会务组。 省质协将对选拔出的优秀QC小组活动论文进行表彰,并向中国质协学术教育工作委员会推荐。不能参加本次考评会的省级以上QC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优秀推进者可将论文于5月15日前寄送省质协。 2.理论考试:以中国质协《QC小组活动基础教程》(最新版)为主教材,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3.成果评价考核:学习如何分析QC小组活动成果,对QC小组成果写出综合评价意见。 四、费用: 参会人员请交会务费700元/人;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约120元/天.人)。 五、报名及其他事项: 请参会人员认真填写《省QCC活动诊断师考评会议报名表》(见附件2),于5月10日前报送省质量与名牌协会。报到时请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省质量与名牌协会联系人: 李增平 电话:(0351)3536138,13393401138。 传真:(0351)3536138。 Email:sxaq001@126.com。 地址:太原市府西街29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东楼410室, 邮编:030002。 附件:1.论文参考题目与要求 2.省QCC活动诊断师考评会议报名表 二00九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论文参考题目与要求 一、论文选题: 1.QC小组活动的发展趋势; 2.QC小组活动如何与本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 3.QC小组与人力资源; 4.QC小组与知识管理; 5.QC小组与创新; 6.QC小组与统计技术; 7.QC小组与顾客满意; 8.QC小组如何在现场管理中发挥作用; 9.QC小组活动的质量评价和奖励; 10.QC小组与企业质量文化建设; 11.六西格玛; 12.统计方法应用软件; 13.其它专题。 二、论文要求: 主题突出,观点鲜明,论据充分,方案精炼,切忌写成经验交流、心得体会或小组工作总结。 字数:2000-3000字。 论文格式不作要求,稿件恕不退回。 不参加考评的QC小组卓越领导者、优秀推进者请务必于2009年5月15日前将论文寄送到省质量与名牌协会。 附件2: 省QCC活动诊断师考评会议报名表 推荐单位(章):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所在单位或部门 邮编 通讯地址 办公电话 传真 手机 E-mail 注:此表请务必于2009年5月10日前报省质量与名牌协会,传真电话:(0351)3536138,E-mail:sxaq0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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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质协、全国用户委员会《2009年全国用户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西省质量与名牌协会文件 晋质协字5号 关于转发中国质协、全国用户委员会《2009年全国用户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质协、行业质协分会、团体会员单位: 现将中国质协字22号文“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用户工作要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企业实际贯彻执行。并通知如下: 一、 要充分认识在当前形势下,大力推进和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广泛宣传“全方位用户满意”观,使“用户第一”的经营理念在企业真正落实,是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所面临挑战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要积极推动企业运用市场调查和用户满意度测评等工具,有效地掌握用户满意程度和需求变化,持续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企业在市场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确保稳定增长。 二、 各单位在深入推进实施用户满意工程活动的同时,要做好全国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的推荐工作,包括全国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企业、产品、服务和建筑工程项目,并将所推荐的优秀企业名单,于2009年5月10日前,报知省质协用户委员会,以便尽快协商所创全国用户满意项目及进行第三方用户满意度测评等有关事宜。(联系人:岳旺,张俊叶;电话:0351—3533553)。 附件: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用户工作要点》的通知.doc 二OO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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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山西省用户满意工程推进活动和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质量与名牌协会文件 晋质协字4号 关于做好2009年山西省用户满意工程推进活动 和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质协、行业质协分会、团体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质协字25号文通知精神,为继续深入在全省开展实施用户满意工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各市、行业质协(用委会)及有关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领全省实施用户满意工程活动。今年要以“质量和安全年”为平台,把大力推进和实施用户满意工程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一项重要手段。围绕政府调整振兴经济部署,加强相关行业的用户满意工程推进工作,加大在服务业中的推进力度,关注发展中的中小企业。在活动中,要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重要指示精神,搞好市场用户满意度调查,针对用户需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努力提高适应市场能力和竞争能力,保持企业的稳定增长。 二、 认真做好2009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推荐工作 1、 请各市质协、行业质协分会及有关单位按2008年下发的“山西省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和分配名额(附件1)做好推荐工作,将本市、行业符合条件且用户满意度高的企业、产品、建筑工程、服务的优秀企业推荐上来,并请于2009年10月底前将推荐登记表(附件2)及推荐材料一式两份寄送到省质量与名牌协会用户委员会。 2、 推荐工作必须坚持以用户评价为主要依据的原则。在推荐评审过程中要抓住4个主要环节,一是企业实施用户满意工程要贯穿生产、服务的全过程,有目标、有措施、有成效,能够持续改进;二是企业的产品必须达到国家、省各级规定的质量标准,生产过程有规范的质量管理和可靠的质量保证;三是要有国家、省有关强制性的证件,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性、施工资质证、市场准入证、安全环保等证件;四是企业的用户满意度高。其中,用户满意度结果是核心,请各市、行业质协要认真组织做好被推荐企业的用户评价调查,为保证调查结果的科学性,取得用户客观评价,原则上应采取第三方用户满意度测评。同时为规范顾客满意度测评,省质协年内将采取不同形式,举办培训班,届时请各单位积极参加。 3、 按程序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申报材料除表格和相关文字及附件外,必须有用户满意度调查评价报告,内容包括:调查的组织单位、调查目的、调查时间、调查范围、调查方法、调查用户数量、基本评价指标、统计分析情况及结论等。如果当地对推荐企业的用户满意度调查评价有困难,可委托省质量与名牌协会用户委员会协助进行。 4、 严格推荐评审纪律。推荐表彰活动是要以企业自愿申报为原则,每个企业只能申报一项。请各市质协、行业质协及有关单位本着为企业服务的精神,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严禁以推荐表彰名义,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如有违反,将暂停或取消其推荐资格。 联系办法: 联 系 人:张俊叶、岳 旺 联系地址:太原市府西街29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东楼409室,省质量与名牌协会; 邮 编:030002 联系电话:0351—3533553; 传 真:0351—3536138; 附件:山西省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及推荐登记表.xls 二OO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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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质协《关于召开第二届全国质量文化建设论坛的通知》

山西省质量与名牌协会文件 晋质协字 7 号 转发中国质协《关于召开第二届全国质量文化建设论坛的通知》 各市质协、行业质协分会,团体会员单位: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竞争环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和推动企业所求卓越质量,增强综合竞争能力,质量文化建设显得日益重要。中国质协将召开“第二届全国质量文化建设论坛”。现将中国质协字26号文件《关于召开第二届全国质量文化建设论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开展质量文化建设相关活动。并积极参加此次论坛。并于7月30日前报省质量与名牌协会。省质协将择优向中国质协推荐。 省质量与名牌协会联系地址:太原市府西街29号 邮政编码:030002 联系人:李增平 电话:0351-3536138 E-mail: sxaq001@126.com 附件:关于召开第二届全国质量文化建设论坛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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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交通企业名牌产品推荐与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中交企字8号 关于印发《交通企业名牌产品推荐与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交通产品在国内外以及交通建设中的竞争力,不断提高交通产品的质量与社会信誉度。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和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交通部赋予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负责组织和承办交通企业“名牌产品”的推荐、培育、评审的工作职能。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起,在交通企业中开展“名牌产品”的推荐与评审工作(此项工作与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名牌产品推荐与评审工作的衔接)。现将《交通企业名牌产品推荐与评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交通企业名牌产品的推荐与评审工作,将在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和交通行业优秀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的领导下,由“中交企协路桥配套产品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009年交通企业名牌产品推荐与评审工作,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望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请按照中交企协路桥配套产品工作委员会的实施意见进行申报。 附件:《交通企业名牌产品推荐与评审管理办法》 二00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交通企业名牌产品推荐与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交通企业实施名牌战略,规范交通企业名牌产品的评价,加强对交通企业名牌产品推荐与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引导和支持交通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增强交通产品在交通建设中的竞争力;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和中国名推委“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交通企业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交通行业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和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度较高、具有较强市场竟争力、在交通行业具有标杆作用的产品。 第三条 交通企业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建立以市场评价为基础,以行业协会为主体,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以用户(顾客)满意为宗旨的科学评价体系和总体推进机制。 第四条开展交通企业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原则: (一)坚持企业自愿申请; (二)以产品质量和用户评价为主要依据,针对产品特点在企业 效益、市场占有率、持续发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不搞终身制,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被评产品企业的负担。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交企协)和交通行业优秀企业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交通部批准设立的评审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交通企业名牌产品的推荐与评审的管理工作;批准发布交通企业名牌产品,并组织实施对交通企业名牌产品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在交通行业优秀企业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的领导下,交通企业名牌产品的评审工作由部产品检验检测机构、部科研院所、产品认证机构和中交企协法律工委等组织的有关方面专家组成。其负责研究、确定交通企业名牌产品评价办法,评审总则及评审标准,审议并决定交通企业名牌产品工作有关事项。 第七条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路桥配套产品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中交企协路桥产品工委)具体负责交通企业名牌产品的推荐与评审工作的实施,并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拟定评价办法、评审总则、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 2、汇总和上报年度推荐与评审交通企业名牌产品计划; 3、参与有关部门制定交通企业产品标准; 4、拟定各类交通企业名牌产品专家评审组; 5、确认并组织各类交通企业名牌产品专家组的初评工作; 6、上报推荐初评交通企业名牌产品名单; 7、负责推荐国家名牌产品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 第三章 申请条件 第八条 申请交通企业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二) 实物质量在行业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居行业同类产品前列; (三) 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用率、总资产贡献率居行业前列; (四) 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 (五) 产品按照现行标准组织生产; (六) 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七)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八) 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度较高。 第九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交通企业名牌产品”称号: (一) 列入生产许可证等管理范围的产品而未获通过的; (二) 在近三年内,有被省(自治区、直辖市)、部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判为不合格经历的; (三) 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有较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四) 有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四章 评价指标 第十条 建立以市场评价、质量评价、效益评价和发展评价为主要评价内容的评价指标体系。 第十一条 市场评价主要评价申报产品的市场占有水平、用户满意水平; 质量评价主要评价申报产品的实物质量水平和申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 效益评价主要对申报企业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水平和总资产贡献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价; 发展评价主要评价申报企业的技术开发水平和企业规模水平,评价指标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适当倾斜。 第十二条 不同产品评价细则的制定,综合评价中评分标准的确定,不同评价指标权重的分配,不能直接量化指标的评价方法,评价中复杂因素的简化以及综合评价结果的确定等,均由交通行业优秀企业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确定。 第五章 评价程序 第十三条 交通企业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年一季度由中交企协路桥产品工委下发开展交通企业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及受理交通企业名牌产品申请的时间。 第十四条 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如实填写《交通企业名牌产品申请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按规定期限报送中交企协路桥产品工委。 第十五条 中交企协路桥产品工委汇总推荐材料后,组织有关部门和各类专家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议,确定初审名单,并将初审名单及其申请材料分送相关专业评审组。 第十六条 各专业评审组按照评价细则对申请产品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报告,并据此向中交企协路桥产品工委提交本专业的交通企业名牌产品建议名单。 第十七条 中交企协路桥产品工委将各专业评审组提出的建议名单汇总后,提交交通行业优秀企业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初选名单,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在一定期限内征求社会意见。 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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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第三届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论坛暨招商局集团企业文化建设现场会”的通知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中交企字〔2008〕44号 各有关单位: 改革开放30年来交通企业发生了巨大变化并取得了丰硕成果,交通产业经济的发展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这一经济发展的进程中,文化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作为交通部“交通企业文化建设研究课题”的承担单位已圆满完成课题研究工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交通企业文化建设,努力提高交通“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构建和谐交通、发展现代交通业,经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同意,交通运输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决定于2008年11月20日—11月24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第三届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论坛暨招商局集团企业文化建设现场会”。届时将邀请交通运输部领导、知名企业家、专家,同与会代表进行对话交流,进一步全面推进交通企业文化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办单位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交通运输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二、论坛主题 “价值与责任” 三、论坛目的 大力倡导和谐交通企业文化建设,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核心价值观,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提高综合交通竞争能力,推广交通文化建设成果,实现现代交通业。 四、论坛主要内容 1、交通运输部及有关领导讲话; 2、表彰荣获“2008年度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及先进个人”; 3、特邀国内行业知名专家发表演讲; 4、交通企业文化建设典型单位交流发言、按企业类别分组讨论; 5、交通企业文化建设的焦点与难点; 6、组织参观、考察招商局集团文化建设现场。 五、参加人员 1、交通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企业文化建设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2、交通企业文化建设骨干及企业文化卓越推进者; 3、特邀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各地区交通部门分管企业文化的领导。 六、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和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交通局 支持单位: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船级社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交运集团 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祥龙出租客运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发展战略工作委员会 七、论坛时间、地点及费用 1、2008年11月20日全天报到,11月21日—11月24日为具体论坛活动以及实践考察时间。 2、论坛地点:广东省深圳市(详细报到地点待收到报名回执后另行通知)。 3、费用:会务费1200元/人,论坛期间食宿等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考虑到参加论坛的代表较多,为提前安排好代表的食宿,请在11月8日前将参会回执传真到论坛秘书处。有关会务的详细安排,请与论坛秘书处联系。 联 系 人:沈 静 孙艳波 徐春梅 联系电话:010-65293699 65293581 65293676 传 真:010-65293981(自动) 电子邮箱: hxzj@cjtc.org.cn 附件: “第三届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论坛暨招商局集团企业文化建设现场会”报名回执表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代章) 交通运输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二O O八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交通 文化 论坛 招商局 现场会 通知 抄送:交通运输部体改法规司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2008年10月15日印发 附件: “第三届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论坛暨招商局集团 企业文化建设现场会”报名回执 单位名称 参加人数 单位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参 加 人 员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 务 电 话 手 机 住宿要求 □ 单人间 间 □ 双人间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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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特性沥青混凝土拌合与摊铺前沿技术高峰论坛”的通知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质量管理委员会 中交企质字2号 时 间:2008年7月21日 地 点:天津市东丽湖度假村(距天津滨海机场15千米) 主办单位: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承办单位:道路沥青用户与产品工作部 协办单位:天津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沥青混凝土专业委员会 天津公路沥青混凝土拌合厂 天津城建滨海路桥有限公司 天津市道路桥梁管理处拌合厂 《中国道路—沥青》编辑部 中国沥青信息网 论坛内容: 1、目前我国沥青混凝土市场分析; 2、温拌超薄沥青混凝土拌合技术(天津市科研技术项目)采用低温沥青混凝土拌和技术减小污染,提高沥青混凝土特性; 3、国产多组分新型环氧沥青混凝土在钢结构桥梁铺装工程中应用(厂内拌合技术、桥面摊铺技术、材料作用机理、地方相关标准的介绍)。 4、各种沥青混凝土添加剂及产品研究成果介绍(各类新型彩色沥青混凝土混合料、桥梁伸缩缝胶体、改性沥青混凝土添加剂、道路裂缝封缝材料的研究成果); 5、橡胶改性沥青应用技术及市场预测分析; 6、现场观摩: 天津大沽桥(美国环氧沥青混凝土专有技术) 天津富民桥、李公楼桥、大光明桥(国产多组分新型环氧沥青混凝土) 各类新型材料展示 会议目的:重点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加强质量管理;促进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业主,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为中国公路建设事业做贡献。 参加人员: ● 嘉宾:交通部相关领导; ● 各省交通厅、公路局、高速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 ● 各省市市政管理局(处)、各地区公路物资供应公司、沥青混凝土拌合厂(站); ● 国内外交通行业机构学会、协会代表; 论坛日程安排及费用: ● 2008年7月21日 报到; 会务费1300元/人(含报名费、会务费、餐费、资料费、专家费、场租费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请参会代表提前将报名回执传真至会务组: 咨询电话:010-83650089,83650087;传真:010-83659171。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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