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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山西省用户满意工程推进活动和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质量与名牌协会文件 晋质协字4号 关于做好2009年山西省用户满意工程推进活动 和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质协、行业质协分会、团体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质协字25号文通知精神,为继续深入在全省开展实施用户满意工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各市、行业质协(用委会)及有关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领全省实施用户满意工程活动。今年要以“质量和安全年”为平台,把大力推进和实施用户满意工程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一项重要手段。围绕政府调整振兴经济部署,加强相关行业的用户满意工程推进工作,加大在服务业中的推进力度,关注发展中的中小企业。在活动中,要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重要指示精神,搞好市场用户满意度调查,针对用户需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努力提高适应市场能力和竞争能力,保持企业的稳定增长。 二、 认真做好2009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推荐工作 1、 请各市质协、行业质协分会及有关单位按2008年下发的“山西省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和分配名额(附件1)做好推荐工作,将本市、行业符合条件且用户满意度高的企业、产品、建筑工程、服务的优秀企业推荐上来,并请于2009年10月底前将推荐登记表(附件2)及推荐材料一式两份寄送到省质量与名牌协会用户委员会。 2、 推荐工作必须坚持以用户评价为主要依据的原则。在推荐评审过程中要抓住4个主要环节,一是企业实施用户满意工程要贯穿生产、服务的全过程,有目标、有措施、有成效,能够持续改进;二是企业的产品必须达到国家、省各级规定的质量标准,生产过程有规范的质量管理和可靠的质量保证;三是要有国家、省有关强制性的证件,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性、施工资质证、市场准入证、安全环保等证件;四是企业的用户满意度高。其中,用户满意度结果是核心,请各市、行业质协要认真组织做好被推荐企业的用户评价调查,为保证调查结果的科学性,取得用户客观评价,原则上应采取第三方用户满意度测评。同时为规范顾客满意度测评,省质协年内将采取不同形式,举办培训班,届时请各单位积极参加。 3、 按程序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申报材料除表格和相关文字及附件外,必须有用户满意度调查评价报告,内容包括:调查的组织单位、调查目的、调查时间、调查范围、调查方法、调查用户数量、基本评价指标、统计分析情况及结论等。如果当地对推荐企业的用户满意度调查评价有困难,可委托省质量与名牌协会用户委员会协助进行。 4、 严格推荐评审纪律。推荐表彰活动是要以企业自愿申报为原则,每个企业只能申报一项。请各市质协、行业质协及有关单位本着为企业服务的精神,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严禁以推荐表彰名义,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如有违反,将暂停或取消其推荐资格。 联系办法: 联 系 人:张俊叶、岳 旺 联系地址:太原市府西街29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东楼409室,省质量与名牌协会; 邮 编:030002 联系电话:0351—3533553; 传 真:0351—3536138; 附件:山西省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及推荐登记表.xls 二OO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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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质协《关于召开第二届全国质量文化建设论坛的通知》

山西省质量与名牌协会文件 晋质协字 7 号 转发中国质协《关于召开第二届全国质量文化建设论坛的通知》 各市质协、行业质协分会,团体会员单位: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竞争环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和推动企业所求卓越质量,增强综合竞争能力,质量文化建设显得日益重要。中国质协将召开“第二届全国质量文化建设论坛”。现将中国质协字26号文件《关于召开第二届全国质量文化建设论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开展质量文化建设相关活动。并积极参加此次论坛。并于7月30日前报省质量与名牌协会。省质协将择优向中国质协推荐。 省质量与名牌协会联系地址:太原市府西街29号 邮政编码:030002 联系人:李增平 电话:0351-3536138 E-mail: sxaq001@126.com 附件:关于召开第二届全国质量文化建设论坛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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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交通企业名牌产品推荐与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中交企字8号 关于印发《交通企业名牌产品推荐与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交通产品在国内外以及交通建设中的竞争力,不断提高交通产品的质量与社会信誉度。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和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交通部赋予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负责组织和承办交通企业“名牌产品”的推荐、培育、评审的工作职能。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起,在交通企业中开展“名牌产品”的推荐与评审工作(此项工作与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名牌产品推荐与评审工作的衔接)。现将《交通企业名牌产品推荐与评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交通企业名牌产品的推荐与评审工作,将在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和交通行业优秀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的领导下,由“中交企协路桥配套产品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009年交通企业名牌产品推荐与评审工作,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望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请按照中交企协路桥配套产品工作委员会的实施意见进行申报。 附件:《交通企业名牌产品推荐与评审管理办法》 二00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交通企业名牌产品推荐与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交通企业实施名牌战略,规范交通企业名牌产品的评价,加强对交通企业名牌产品推荐与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引导和支持交通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增强交通产品在交通建设中的竞争力;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和中国名推委“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交通企业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交通行业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和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度较高、具有较强市场竟争力、在交通行业具有标杆作用的产品。 第三条 交通企业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建立以市场评价为基础,以行业协会为主体,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以用户(顾客)满意为宗旨的科学评价体系和总体推进机制。 第四条开展交通企业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原则: (一)坚持企业自愿申请; (二)以产品质量和用户评价为主要依据,针对产品特点在企业 效益、市场占有率、持续发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不搞终身制,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被评产品企业的负担。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交企协)和交通行业优秀企业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交通部批准设立的评审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交通企业名牌产品的推荐与评审的管理工作;批准发布交通企业名牌产品,并组织实施对交通企业名牌产品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在交通行业优秀企业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的领导下,交通企业名牌产品的评审工作由部产品检验检测机构、部科研院所、产品认证机构和中交企协法律工委等组织的有关方面专家组成。其负责研究、确定交通企业名牌产品评价办法,评审总则及评审标准,审议并决定交通企业名牌产品工作有关事项。 第七条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路桥配套产品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中交企协路桥产品工委)具体负责交通企业名牌产品的推荐与评审工作的实施,并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拟定评价办法、评审总则、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 2、汇总和上报年度推荐与评审交通企业名牌产品计划; 3、参与有关部门制定交通企业产品标准; 4、拟定各类交通企业名牌产品专家评审组; 5、确认并组织各类交通企业名牌产品专家组的初评工作; 6、上报推荐初评交通企业名牌产品名单; 7、负责推荐国家名牌产品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 第三章 申请条件 第八条 申请交通企业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二) 实物质量在行业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居行业同类产品前列; (三) 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用率、总资产贡献率居行业前列; (四) 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 (五) 产品按照现行标准组织生产; (六) 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七)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八) 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度较高。 第九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交通企业名牌产品”称号: (一) 列入生产许可证等管理范围的产品而未获通过的; (二) 在近三年内,有被省(自治区、直辖市)、部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判为不合格经历的; (三) 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有较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四) 有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四章 评价指标 第十条 建立以市场评价、质量评价、效益评价和发展评价为主要评价内容的评价指标体系。 第十一条 市场评价主要评价申报产品的市场占有水平、用户满意水平; 质量评价主要评价申报产品的实物质量水平和申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 效益评价主要对申报企业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水平和总资产贡献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价; 发展评价主要评价申报企业的技术开发水平和企业规模水平,评价指标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适当倾斜。 第十二条 不同产品评价细则的制定,综合评价中评分标准的确定,不同评价指标权重的分配,不能直接量化指标的评价方法,评价中复杂因素的简化以及综合评价结果的确定等,均由交通行业优秀企业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确定。 第五章 评价程序 第十三条 交通企业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年一季度由中交企协路桥产品工委下发开展交通企业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及受理交通企业名牌产品申请的时间。 第十四条 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如实填写《交通企业名牌产品申请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按规定期限报送中交企协路桥产品工委。 第十五条 中交企协路桥产品工委汇总推荐材料后,组织有关部门和各类专家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议,确定初审名单,并将初审名单及其申请材料分送相关专业评审组。 第十六条 各专业评审组按照评价细则对申请产品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报告,并据此向中交企协路桥产品工委提交本专业的交通企业名牌产品建议名单。 第十七条 中交企协路桥产品工委将各专业评审组提出的建议名单汇总后,提交交通行业优秀企业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初选名单,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在一定期限内征求社会意见。 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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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第三届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论坛暨招商局集团企业文化建设现场会”的通知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中交企字〔2008〕44号 各有关单位: 改革开放30年来交通企业发生了巨大变化并取得了丰硕成果,交通产业经济的发展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这一经济发展的进程中,文化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作为交通部“交通企业文化建设研究课题”的承担单位已圆满完成课题研究工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交通企业文化建设,努力提高交通“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构建和谐交通、发展现代交通业,经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同意,交通运输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决定于2008年11月20日—11月24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第三届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论坛暨招商局集团企业文化建设现场会”。届时将邀请交通运输部领导、知名企业家、专家,同与会代表进行对话交流,进一步全面推进交通企业文化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办单位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交通运输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二、论坛主题 “价值与责任” 三、论坛目的 大力倡导和谐交通企业文化建设,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核心价值观,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提高综合交通竞争能力,推广交通文化建设成果,实现现代交通业。 四、论坛主要内容 1、交通运输部及有关领导讲话; 2、表彰荣获“2008年度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及先进个人”; 3、特邀国内行业知名专家发表演讲; 4、交通企业文化建设典型单位交流发言、按企业类别分组讨论; 5、交通企业文化建设的焦点与难点; 6、组织参观、考察招商局集团文化建设现场。 五、参加人员 1、交通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企业文化建设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2、交通企业文化建设骨干及企业文化卓越推进者; 3、特邀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各地区交通部门分管企业文化的领导。 六、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和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交通局 支持单位: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船级社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交运集团 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祥龙出租客运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发展战略工作委员会 七、论坛时间、地点及费用 1、2008年11月20日全天报到,11月21日—11月24日为具体论坛活动以及实践考察时间。 2、论坛地点:广东省深圳市(详细报到地点待收到报名回执后另行通知)。 3、费用:会务费1200元/人,论坛期间食宿等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考虑到参加论坛的代表较多,为提前安排好代表的食宿,请在11月8日前将参会回执传真到论坛秘书处。有关会务的详细安排,请与论坛秘书处联系。 联 系 人:沈 静 孙艳波 徐春梅 联系电话:010-65293699 65293581 65293676 传 真:010-65293981(自动) 电子邮箱: hxzj@cjtc.org.cn 附件: “第三届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论坛暨招商局集团企业文化建设现场会”报名回执表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代章) 交通运输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二O O八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交通 文化 论坛 招商局 现场会 通知 抄送:交通运输部体改法规司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2008年10月15日印发 附件: “第三届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论坛暨招商局集团 企业文化建设现场会”报名回执 单位名称 参加人数 单位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参 加 人 员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 务 电 话 手 机 住宿要求 □ 单人间 间 □ 双人间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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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特性沥青混凝土拌合与摊铺前沿技术高峰论坛”的通知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质量管理委员会 中交企质字2号 时 间:2008年7月21日 地 点:天津市东丽湖度假村(距天津滨海机场15千米) 主办单位: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承办单位:道路沥青用户与产品工作部 协办单位:天津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沥青混凝土专业委员会 天津公路沥青混凝土拌合厂 天津城建滨海路桥有限公司 天津市道路桥梁管理处拌合厂 《中国道路—沥青》编辑部 中国沥青信息网 论坛内容: 1、目前我国沥青混凝土市场分析; 2、温拌超薄沥青混凝土拌合技术(天津市科研技术项目)采用低温沥青混凝土拌和技术减小污染,提高沥青混凝土特性; 3、国产多组分新型环氧沥青混凝土在钢结构桥梁铺装工程中应用(厂内拌合技术、桥面摊铺技术、材料作用机理、地方相关标准的介绍)。 4、各种沥青混凝土添加剂及产品研究成果介绍(各类新型彩色沥青混凝土混合料、桥梁伸缩缝胶体、改性沥青混凝土添加剂、道路裂缝封缝材料的研究成果); 5、橡胶改性沥青应用技术及市场预测分析; 6、现场观摩: 天津大沽桥(美国环氧沥青混凝土专有技术) 天津富民桥、李公楼桥、大光明桥(国产多组分新型环氧沥青混凝土) 各类新型材料展示 会议目的:重点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加强质量管理;促进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业主,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为中国公路建设事业做贡献。 参加人员: ● 嘉宾:交通部相关领导; ● 各省交通厅、公路局、高速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 ● 各省市市政管理局(处)、各地区公路物资供应公司、沥青混凝土拌合厂(站); ● 国内外交通行业机构学会、协会代表; 论坛日程安排及费用: ● 2008年7月21日 报到; 会务费1300元/人(含报名费、会务费、餐费、资料费、专家费、场租费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请参会代表提前将报名回执传真至会务组: 咨询电话:010-83650089,83650087;传真:010-83659171。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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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审定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中交企字23号 关于组织审定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 创新成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落实温家宝总理作出的“管理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重要批示,在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下,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在2008年继续组织开展第十五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与审定工作。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工作自1990年由原国务院生产委员会、国务院企业管理指导委员会批准开展以来,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各地区经济主管部门和企业团体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企业的积极响应。2003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了《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组织做好成果审定和推广工作,并提出可比照国家对科技创新成果的奖励办法,对成果创造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200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了《关于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在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和具体项目时,可对获得国家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企业予以优先安排。 为总结和推荐交通行业管理创新经验,引导交通企业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交通行业创新能力、转变交通增长方式,全面提高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推动交通企业管理科学体系的建设,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交通行业优秀企业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根据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关于组织审定第十五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国管审1号)精神及交通运输部有关部门的安排,2008年开展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与审定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在全面反映交通企业各项管理工作取得显著进步基础上,应结合当前企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突出以下重点:战略转型与商业模式创新、科技进步与知识产权管理、节能降耗管理、社会责任管理、国际化经营、精益生产与现代基础管理、系统优化与集成管理、资本运营与财务管理、现代服务业管理、信息化建设与数字化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等。申报成果要突出创新性、实践性和效益性。 二、申报企业按照“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附件1)要求,撰写成果报告(撰写要求见附件2),填写推荐报告书(见附件3),如实计算成果效益(计算方法见附件4)。申报材料寄至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中交企协与交通行业优秀企业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审定,并在审定为全国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第十五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 三、成果申报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成果审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收取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并防止借此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 四、申报企业请将成果材料(主报告、推荐报告书)一式12份于2008年8月31日前报至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240号508C; 邮编:100029; 联系人:李海、刘乐平; 电话:010-64955569,010-64958082;传真:010-64956759。 附件:1、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 2、第十五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 3、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 4、申报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效益计算方法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抄送:部体法司、人劳司、科教司 附件1: 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 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 为了及时总结和推广企业管理创新成果,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推进管理创新,探索建立中国企业现代化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并指导做好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审定工作,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是指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在企业制度、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管理办法和手段等方面提出的具有改进、创新因素,有明显作用和效果的办法和措施。成果必须同时符合三项要求。一是具有创新性,即符合管理科学原理,能揭示和反映一定管理领域的客观规律,其结构、功能明显优于原来采取的管理办法,并达到或超过国内先进水平的创造发明;应用国内已有的先进成果,在实践中确有改进和发展的创新因素;国外先进管理理论、方法、手段与企业实际结合进行创造性应用。二是具有实践性,即充分反映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所进行的有益探索,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客观需要,具有导向性、可操作和推广应用价值。三是具有效益性,即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实际应用,经过科学测定与计算,证明成果实施后工作效率高,创造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显著。 二、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的内容要紧紧围绕国家关于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学管理的要求,体现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深化企业改革、加强企业管理的重点。同时,结合企业所面临的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新形势和建设创新型企业的新使命,有针对性地选择成果主题,突出创新点和示范作用。 三、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创造单位,是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各个行业、各种所有制、各种规模的企业。中央企业所属的分公司(或相同性质的生产企业)以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可作为创造单位申报。 四、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由企业自愿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资委、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局(厅、办)、企业联合会、成果审委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性企业团体、中央企业,负责向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推荐。上述推荐单位未能覆盖的企业可以直接向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自行申报。一项成果(同一单位申报的成果限1项)只需一个推荐单位,原则上避免重复推荐。中央企业推荐成果原则上不超过3项,其他推荐单位推荐成果原则上不超过5项。成果内容以主报告形式反映,并按推荐报告书规定表式和要求进行推荐、报送,每项成果的书面材料(推荐报告书和主报告)一式10份,同时需通过电子邮件或光盘报送电子文本。申报企业需提供3—4张扩印清晰的5寸照片,并为每张照片配以简短的文字说明(每张照片所配文字不超过20字,不要写或粘贴在照片上)。申报企业所提供的照片分为两类,一类是成果主创人的工作近照,如果主创人是两位,可提供合影或只提供其中一人照片;另一类是企业生产现场或主要设施、重要活动场面等的照片。 五、企业申报的成果应经过一年以上的实际应用(截止2008年6月30日实施满一年),所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数据,必须经过推荐单位审核认可并盖公章。属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必须经过科学测定后填写其提高工效的数据。成果所创造的经济效益计算按全国统一制订的计算方法执行。 六、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的国家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坚决防止弄虚作假、虚报慌报等现象发生,维护国家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推荐申报和审定发布的严肃性。 七、申报的成果属于集体创造的,可填写主要创造人1—2人,参与创造人不超过10人。超过上诉限额的人员由本企业自行表彰。成果参与创造人必须是实际参与本成果的创造实践并确有贡献的本企业人员,企业外人员均不可列为创造人。 八、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负责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对企业申报的各项成果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委托中国企业联合会管理现代化工作委员会进行论证。在初审、预审和终审过程中,将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成果创造人(单位领导人或项目主要负责人)进行必要的说明和答辩。行业特点较突出的成果,还需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意见。审定结果由我会负责发布。 九、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属国家级,主要分为一等、二等2个级别。对获国家级成果的创造单位和创造人,将在全国企业管理创新大会上颁发单位证牌和个人证书,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并组织交流和推广。对成果创造人的表彰、奖励可比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实施细则和地区、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也可按企业内部规定执行。 十、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审定、发布和推广,在国务院有关部委指导下,由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主办,中国企业联合会管理现代化工作委员会承办。 附件2: 第十五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 推荐报告书(共6页) 成果名称: 申报企业(全称): 推荐单位: 报送时间: 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主办 中国企业联合会管理现代化工作委员会承办 成 果 简 介 申报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注:本表只对成果的来源、性质、理论依据、结构内容、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作一千字以内的简明介绍,成果主报告请另附。 成果主要 创造人 姓 名 职 务 职 称 成果参与 创造人 本成果何时经过何单位、何种鉴定 (注1) 本项成果是否已在本行业或本地区推广应用,推荐单位对推广应用有何建议 申报企业类型(注2) 申报企业所处行业(注3) 申报企业规模(注4) 申报企业人数(注5) 申报企业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申报企业网址 企业负责人 姓 名 职务(部门)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 联系人电子信箱 推荐单位 意 见 推荐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职务: 推荐单位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推荐单位联系人 姓 名 职务(部门) 电 话 传 真 注:1、如果有,应另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证明复印件,如果没有,则不填。 2、在国有、集体、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股份有限、私营和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等类型中选填。 3、根据企业主营业务情况,在农林牧鱼业、制造业、采掘业、服务业、其他中选择。 4、选择大企业或中小企业填报。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原国家经贸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43号)。 5、申报企业人数指申报企业在2008年6月30日登记的全体员工总数。 申报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经济效益测算表 成果实施时间 从 年 月至 年 月 共计: 年 成果实施范围 成果经济效益计 算方法及公式 成果效益指标测算结果 序号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时间 测算 结果 备注 1 申报前一年效益额 万元 2007年 2 实施各年累计效益额 万元 年至 年共 年 3 平均年度效益额 万元 年至 年共 年 4 申报前一年效益贡献额 % 2007年 5 申报前一年投入产出率 % 2007年 本企业财务部门审核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审核盖章 年 月 日 注:“累计效益额”(序号2),指从成果实施第一年起到填报成果推荐报告书的前一年为止累计的效益;“平均年度效益额”(序号3),指累计各年度的经济效益额除以累计年度数而得出的平均一个年度的成果效益;“效益贡献率”(序号4),指成果年度效益额与企业同年度利润总额之比值,即成果效益额占企业利润之比重;“投入产出率”(序号5),指成果投入的实施费用与成果产出效益额的比值,即每投入百元实施费用获取的效益。 申报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序号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申报前一年 实际 (2007年) 与2006年相比 备注 2006年 实际完成 增减 数额 % 1 销售(营业)收入 万元 2 利润总额 万元 3 净资产收益率 % 4 总资产报酬率 % 5 销售(营业)利润率 % 6 资产保值增值率 % 7 全员劳动生产率 万元/ 人*年 8 流动资产周转率 % 9 资产负债率 % 10 万元产值能耗 吨标煤 注:“净资产收益率”(序号3)为净利润与平均资产的比值;“总资产报酬率”(序号4)为利润总额与利息支出之和,与平均资产总额的比值;“资本保值增值率”(序号6)为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年末所有者权益与年初所有者权益的比值。此外,非工业企业也可按本行业的主要指标抄报。 附件3: 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 主报告撰写要求 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是反映企业在管理方面创新实践的主要材料,应按照以下要求组织撰写。 一、主报告应围绕为什么要实施管理创新、如何有效实施、实施后取得了哪些效果来撰写。主报告一定要以第三人称(企业简称)叙述,总字数应控制在1万字左右,最多不超过1.5万字,并设置目录。报告中未能详述的内容,可以附件的形式加以补充。 二、企业管理创新成果来源于实践,要体现企业对该项管理创新已从感性认知提高到理性认识,能够反映出企业管理领域的一定规律。因此,主报告在表述方式上应与一般的工作总结、经验介绍、学术论文有所区别,在具备科学性和系统性的基础上,尤其要突出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三、主报告原则上由题目、企业总体介绍和正文(包括实施背景、内涵和主要做法、实施效果)三部分组成。 1、成果题目要简明扼要,用一句话鲜明地反映出成果核心内容及特色,但不要出现企业名称、创造人姓名以及成果内容的字母缩写等,也不要以“XX模式”、“XX法”等命名。 2、企业总体介绍(300—500字)应包含企业主营业务、所处地区、产权性质、规模、效益及行业地位等信息。 3、实施背景主要介绍为什么实施本项管理创新,即该项成果是针对企业面临的哪些具体问题而创造的,并将企业在实践管理创新之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归纳(内部自身问题、外部环境变化等),分别进行阐述。 4、内涵主要介绍成果的基本内容(200—300字),需要高度概括,具有一定理论高度,反映本项管理创新的特色,切勿将各种做法简单罗列;主要做法是主报告的核心内容(字数应占成果主报告的70%左右),需详细阐述企业实施本项管理创新的具体措施,要能反映出各项措施的操作思路、方法与步骤,可辅以必要的实例、数据和图表予以说明。 5、效果是指实施本项管理创新后企业所发生的突出变化,要能反映出背景中所提到问题的解决程度及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四、主报告文字表述一定要科学、准确、清楚、朴素,适合对外公开发表,对过于专业的技术或专门术语要作出解释。各类表格、数据、计量单位等要按照公开出版物的标准编排。 附件4: 申报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 成果效益计算方法 为规范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效益(简称成果效益)的计算口径和方法,便于界定、测算、汇总和比较,并通过成果效益的计算逐步把管理创新所创造的效益,从企业的总体效益中分离并相对独立地量化出来,以展现管理也是重要生产力,进一步调动企业经营者和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我国企业提高管理现代化水平,根据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简称《办法》),特制定本计算方法。 一、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所取得的效益,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个部分。经济效益是指该项成果的经济产出总值扣减实施该项成果所投入的费用而得出的效益。社会效益是指企业实施该项成果产生的生态效益、创造就业机会、支持公益事业、为推进我国企业管理现代化提供示范等。 二、成果效益必须是该成果所创造的直接效益。不能把非成果作用而产生的效益计入成果效益,也不能重复计算。成果效益必须是经过科学测算真实反映的成果效益量。 三、本方法主要适用于成果经济效益的计算。凡能计算经济效益的成果,在申报时都应依据本方法进行计算;不能计算经济效益的成果,如成果效益主要体现在社会效益方面,可采用定性方法评价;如采用本计算方法难以表达成果效益,可根据其效益性原则另用别的公式测算,但申报时必须附详细资料。 四、成果经济效益主要计算方法 1、单项因素直接测定法(按英语缩写为MTP) “MTP”是成果实施后在成果效益计算年度内实测效益(效率)数据与该成果实施前一年度的实际或定额进行对比的差量,折算为价值量,再扣减成果实施所需费用后而得出的成果效益。 “MTP”只适用于能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单项成果,如节约投入材料项目的工、料、管理费、资金、工程费等;增加产出项目的产值、销售收入等;提高市场占有率项目的新增利润数等。 “MTP”的通用计算公式为: n Em =(Q1 –Q0)×r-( ∑ Ca+I)-F A=1 Em:按“MTP”方法计算出的单项成果经济效益,以现行价格计算的价值量表示。 Q1:成果实施后在成果效益计算年度内的实际完成数。 Q0:成果实施前一年度的实际数。 Q1-Q0:两者的差额。Q1、Q0可以代表定额、标准、实测数等等;可以表现为绝对数、相对数。Q1-Q0差量可能是劳动量或实物量或价值量,但最终必须换算为以现行价格计量的价值量。 r为将非价值量Q换算成计算成计算年度价值量所需的一系列换算用数乘积的总称。如Q是产品某原料的消耗定额时,r就等于计算年度的产品产量乘该原料的价格。 n ∑ Ca:所花的各种实施成果费用之和。 A=1 I:实施成果损失费用。 F:非本成果实施所产生的效益。 2、相关因素合成计算法(PCP) “PCP”是按综合性成果的构成因素先分别计算出单项因素效益,然后再合成为总效益,并从中减去非本成果实施所产生的效益及实施费用和实施损失费用,即得成果创造的效益。 “PCP”适用于成果本身具有相关而又可分离的构成因素,并能按本身构成因素分别计算效益的综合性管理创新成果。 “PCP”的计算公式如下: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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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中交企字〔2008〕26 号 关于申报2008年度“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 优秀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做好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相关活动,落实《交通文化建设实施纲要》,展现交通行业改革开放以来交通文化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发现、培养交通企业文化建设典型,交流、推广交通企业文化先进经验和方法,总结交通企业文化的最新成果,推动交通文化建设理论和实践发展,增强交通行业软实力,推进现代交通业发展。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交通行业优秀企业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决定开展申报2008年度“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工作,此项工作委托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发展战略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的主题是: “和谐 发展 创新 繁荣” 二、参加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及先进个人的申报条件及要求见附件一。 三、申报2008年度“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及先进个人”将根据不同的专业进行,分别为:民航类、邮政类、港口类、公路运输类、水路运输类、交通建设与管理类及其他类。 四、得到2008年度“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及先进个人”命名的单位及个人,将在11月份召开的“第三届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论坛”大会上受到表彰,会议将以经验交流、演讲、成果发布等多种形式进行交流;同时在交通行业报刊、杂志、互联网以及相关媒体进行报道、传播、宣传,推广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经验;编辑出版年度“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年度优秀单位及先进个人”汇编,并以专家的视角提炼优秀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典型做法和精神理念,为交通行业提供优秀企业文化建设案例以及启示。 五、各申报单位请认真填写申请表及资料(见附件二、附件三),一式三份,与电子文档资料一份,于10月15日前报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发展战略工作委员会。(要求见附件一)。 六、申报、命名,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 系 人: 沈 静 徐春梅 电 话:010-65293699 65293676 传 真:010-65293981(自动) 电子邮箱: hxzj@cjtc.org.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街安华西里二区13号楼6层 邮 编:100011 附件一:“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年度优秀单位及先进个人”申报条件及要求 附件二:“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年度优秀单位”申报表 附件三:“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年度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OO八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申报 文化建设 优秀单位 先进个人 通知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2008年6月6日印发 附件一: “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年度优秀单位及先进个人” 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年度优秀单位申报条件 1.有完善的组织文化建设纲要,企业已形成了自己特色的价值体系包括企业精神、企业使命、企业愿景、核心价值观,及服务理念、行为规范和形象识别系统; 2.企业文化系统管理方法具有科学性,反映企业文化管理、运行规律; 3.有相应的组织文化传播媒体,如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墙报等,并编有企业文化手册,职工认可度高、参与度高、满意度高; 4.有高效的工作方案和长效机制,企业文化建设有必要的经费保证,配备有高级企业文化管理师或企业文化管理师; 5.企业文化建设对本单位的管理和各项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企业在层级文化(决策层、管理层、操作层等)、部门文化(生产经营、市场营销、技术研发、人力资源)等企业亚文化和跨文化建设方面有一定成绩;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有较好表现,如在工商、税务部门无不良记录;对社会公益事业如救灾、扶贫、助学、环保等有一定贡献; 6.企业文化建设对经营绩效增长、人员素质提高和企业形象塑造等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企业经济效益连续三年业绩良好,并达到同类企业先进水平以上; 7.企业文化理念、体系等要经过运行以及沉淀,所取得的业绩及成效,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企业素质、凝聚力、顾客满意度和产品市场占有率等主要指标和辅助指标,尽可能量化反映。 二、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年度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1.理解和熟悉《交通文化建设实施纲要》;交通企业文化建设方面提出过具有本企业特色的重要理念和论点,并产生了较好的效果; 2.在组织和推动本交通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及参加全国交通企业文化管理培训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好成绩; 3.获奖单位的交通企业文化建设带头人或者组织者;学术研究成果和著作的主要撰写人; 4.被推荐人员必须是实际参与交通企业文化创造实践并确有贡献的本单位或者合作创造单位的人员(外单位咨询人员除外)。 三、要求 1.申报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年度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年度优秀单位或先进个人”申报表; (2)组织文化建设总结经验报告或个人在文化建设方面的工作成绩总结。成果的表述以文字为主,可结合少量图表等方式,字数在5000-10000字之间; (3)企业文化手册及其他文化成果(如企业歌曲和其它艺术作品)等。 2.如曾获得全国、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奖励,可提交有关证书复印件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提交报告格式主要参考: (1)企业简介和文化建设的背景(回答为什么要进行文化建设); (2)企业文化建设的主要方法和途径(可介绍文化特色); (3)有什么效果、成果及经验(或体会); (4)未来有何设想。 附件二: “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年度优秀单位”申报表 一、企业概况(单位盖章处) 复印有效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邮 编 企业建立时间 职工人数 总 资 产 注册资本 经济性质 营业收入 主管业务 电子信箱 联 系 人 电 话 二、企业文化建设情况(可另附页填写) 1.企业近三年内遵规守法情况 2.企业理念、价值观、愿景、精神、道德、环保、安全、创新、节约、品牌、形象等状况 3.企业亚文化(层级文化、部门文化等)和跨文化建设情况 4.企业在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贡献 5.企业文化传播手段(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墙报、手册等)概括 6.企业文化建设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7.企业文化管理师培养、引进和配备情况 8.企业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情况 9.企业文化对企业绩效、形象塑造、人员素质方面的积极影响 附件三: “全国交通企业文化建设年度先进个人”申报表 一、申报人基本情况 复印有效 姓 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所在企业 手机 单位地址 邮编 申报人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二、 对企业文化建设的主要贡献(可另附页填写) 1.对《交通文化建设实施纲要》的基本理解 2.对本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曾经做出过哪些突出贡献 3.提出过有关企业文化的重要理念和论点 4.正式发表过有关企业文化的论著或论文 5.组织参加全国企业文化管理师培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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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交通企业文化管理师” 培训班的通知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中交企字〔2008〕18号 关于举办全国“交通企业文化管理师” 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作为交通部“交通企业文化建设研究课题”的承担单位,已经圆满完成研究任务,并于今年年初通过部专家组评审。通过课题研究,我会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积累了经验,提升了实际操作能力,拥有了一大批优秀专家资源。为进一步做好研究成果的转化工作,大力推动交通文化建设实践活动,为企业培养出更多更好的企业文化管理人才,增强交通企业软实力,应众多交通企业要求,我会计划于近期举办两期“交通企业文化管理师培训班”。届时将邀请相关领导及专家到场讲座。请有关单位相关人员积极报名参加。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各地区交通部门分管企业文化的领导; 2、交通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企业党委宣传部、宣教部、工会、企管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新闻处、信息中心、教培中心等相关负责人; 3、企业文化建设骨干及企业文化卓越推进者;企业文化成果主要参与者; 4、各地行业、企业协会党委、宣教部、培训部、研究部负责人; 5、致力于企业文化建设的研究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一)企业文化理论——企业文化基础知识 1、企业文化的概念及发展历程 2、中国企业文化的传播与理论特色 3、企业文化建设与管理 (二)交通企业文化实务——企业文化操作知识 1、企业文化调研计划的制定、实施 2、企业文化建设规划及项目计划制定 3、企业文化宣传推广及培训 4、企业文化建设项目实施 5、企业文化建设评价、分析 (三)交通企业文化实战 (四)国内外优秀企业文化建设典型案例分析及交通企业文化建设经验交流 三、培训安排及相关费用 1、培训时间: 第一期 2008年5月23日-26日 地点:贵阳 第二期 2008年6月27日-30日 地点:大连 (详细报到地点待收到报名回执后另行通知) 2、培训结束考试合格者由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颁发《企业文化管理师证书》。其名单将被编入中交企协企业文化建设人才库。 3、培训费用:1000元/人(含讲课费、资料费、场租费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请将报名回执(见附件)传真至“全国交通企业文化管理师培训班”会务组。 联 系 人:沈 静 孙艳波 徐春梅 王诗杨 联系电话:010-65293699 65293581 65293676 传 真:010-65293981(自动) 电子邮箱: hxzj@cjtc.org.cn 附件:全国“交通企业文化管理师” 培训班报名回执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交通 文化 管理师 培训 通知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2008年4月15日印发 附件: 全国“交通企业文化管理师” 培训班报名回执 (复制有效) 单位名称 参加人数 单位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参加人员: 姓 名 性别 职 务 电 话 手 机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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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与监督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人民交通出版社文件 社通培发(2008)9号 关于举办“全国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与监督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市、区)交通厅(局)及各有关单位: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是客运生产安全管理的源头。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加强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是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交通部把“抓好交通安全工作”作为2008年交通十项重点工作之一。 为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008年1月,交通部颁布了《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已于3月1日起正式在全国施行。《规范》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强化了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一部汽车客运站应当遵循的重要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也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方面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和法规保障。为了进一步抓好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管理工作,提升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水平和规范管理程度,减少事故 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人民交通出版社培训中心决定举办“全国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与监督管理培训班”。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相关单位报名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详细解读; 2、客运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 3、客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措施、客运企业安全资质及信誉考核); 4、客运站安全生产(客运站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应急预案)与客运行车安全隐患排查与事故防范; 5、客运安全监督检查、目标考核与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评价; 6、客运企业开业的基本安全条件与特定安全条件; 7、客运站安全管理行政处罚(客运安全行政处罚的运用与执行、客运行政管理违法行为与处罚); 8、客运行业重特大事故预防、调查程序及应急处置对策措施。 二、培训方式 培训班将邀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方面工作的专家、教授主讲。培训以讲座、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参加对象 各地交通厅(局)、运输管理局(处)、运管所、汽车客运站及汽车客运企事业单位分管运输安全工作的领导及安全生产负责人。 四、时间及地点 北 海 2008年05月30日---2008年06月01日 呼和浩特 2008年06月13日---2008年06月15日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980元/人(包括含场租费、老师专家费等);食宿考察由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报到当日交纳,统一开具报销票据。 六、报名联系方式 请参加培训班的人员在开班前至少提前10日用电话传真报名或寄回执表。会务组收到报名回执后,将在开班前7日内寄发《报到通知书》, 告知准确的地点和日程安排等相关事宜。 咨询电话:010—85286361 咨询老师:高静芳 刘素燕 联系电话: 010--51660415 报名传真: 010--51660417 联 系 人:陈冬梅 人民交通出版社培训中心 二00八年三月二十日 附录: 全国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与监督管理培训班 报 名 回 执 表 单位名称 参会地点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手 机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您有何具体建议? 注:报名表复制有效。 报名传真: 010—51660417 联 系 人: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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