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培训

关于举办公路养护工、筑路机械操作工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山西省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标准和要求,结合公路养护从业单位养护工人技术现状,我会与省交通技师学院联合就公路养护工、筑路机械操作工等公路养护专业技术人员组织长期培训,各公路养护单位可根据自身工作需要,组织报名参加养护工培训。我会根据报名人数,择时安排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从事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的养护维修操作人员。
二、培训工种
1、公路养护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2、筑路机械操作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三、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以上。其中,男55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2、申报中级工须取得初级工证书后在本工种岗位工作5年以上,或虽未取得初级工证书但在本工种岗位工作7年以上。
3、申报高级工须取得中级工证书后在本工种岗位工作5年以上,或虽未取得中级工证书但在本工种岗位工作12年以上。
4、申报技师须取得高级工证书后在本工种岗位工作5年以上;或连续从事本工种15年,取得高级工证书2年以上;或连续从事本工种20年以上;或在生产一线连续从事本工种满5年,取得助理级以上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申报高级技师须取得技师证书后,在本工种连续工作满3年或取得中级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生产一线连续从事本工种满5年的岗位操作人员和指导人员。
四、职业资格认定
按培训教学计划完成规定培训内容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者,获得山西省人社厅颁发的相关工种的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相关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五、培训及资格认定费用
培训费:480元/人;鉴定费:中级工(四级)260元/人, 高级工(三级)300元/人。培训期间食宿自理。
技师、高级技师须参加交通部交通行业特有工种统考,费用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文件。
六、报名方式
由单位组织报名,填写《山西省职业资格考核花名册》和《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登记(存档)表》(见附件)报送我会。
七、请各单位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和省厅《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具体部门负责此项工作,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资质类(级)别要求,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培训,进一步加强养护队伍建设,提高养护工专业技能。
八、培训方式
依据报名人数可采取基地培训和流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培训。以地市为单位,如果报名人数达50人以上的,为服务企业,可组织教师到各地市培训;人员分散的,可集中在基地组织培训。
九、协会联系方式
地址:太原市亲贤北街103号(省高管局0715室)
联系人:王元华 李汉晋
联系电话:0351-7333745
附件:1、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登记(存档)表.doc
2、存档表样表.doc
3、山西省职业资格考核花名册(含报名表).doc

二O一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