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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八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暨全国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推动企业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提高我国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促进企业管理科学进步,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第十八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与审定工作。本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和推广活动继续由中国企业联合会、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和中小企业司共同主办。根据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的相关要求,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决定2011年继续组织开展交通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评优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成果在全面反映交通企业各项管理创新的基础上,应结合国家“十二五”规划和当前企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突出以下重点:制造业转型升级与新兴产业发展、核心技术突破与成果产业化、节能减排与绿色管理、并购重组与一体化整合、核心能力提升与对标管理、员工素质提高与劳动关系管理、先进质量管理与国际知名品牌创建、流程优化与精益管理、现代服务业发展与供应链管理、风险控制与危机管理、公司治理与集团管控、全面信息化建设与发展电子商务、社会责任管理与企业文化建设、诚信建设与法律事务管理、跨国投资与贸易争端处理等。
二、申报单位推荐参加国家级审定的成果,必须符合《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所规定的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实践性和效益性的要求,努力发掘本系统优秀管理创新经验,认真总结严格掌握标准,保证申报成果质量。
三、申报企业应按照《办法》要求,在认真总结成功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着力撰写成果主报告,认真填写成果推荐报告书,如实计算和阐述成果效益,按时完成电子申报和书面推荐工作。
四、成果申报坚持企业自愿和限额推荐原则。成果审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收取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并防止借此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
五、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暨全国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由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同步组织进行电子申报和书面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过期不列入本届审定范围。
六、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暨全国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审定、发布等具体工作,由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质量管理委员会承办,申报企业请将成果材料的书面推荐材料于2011年9月30日前报至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活动组委会。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国际科技创业园一号院一号楼七层;邮编:100085;联系人:曹江;电话:010-58950830、58950848;传真:010-58950736;电子邮箱:zjqgcg208@126.com
附件: 1、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
2、第十八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
3、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
4、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效益计算方法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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