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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晋交企协字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字473号)文件精神及安排,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工作已开始。我会受省交通厅委托,负责承办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受理、初审及汇总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始注册
1、申请人自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2、申请人应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二、注册方式
注册申请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需登录“山西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http://jzsgl.coc.gov.cn/sheng/login/sx.aspx)进行网上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
三、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材料封页(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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