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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举办《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宣贯及公路养护新技术新标准培训班

培训信息(二) 近日,交通部公布了《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和《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检评方法(试行)》(交公路发〔2002〕572号)同时废止。与此同时,新修订的《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也已上报交通部审查。为帮助各单位有关人员学习、理解《标准》和新修订的《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以及实施中应重点把握的关键与要求,切实提高业务技能和实操能力,根据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厅公路字4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拟在四月、五月举办两期“《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宣贯及公路养护新技术新标准培训班”。培训的具体事项请登陆我会网站www.sxjtqx.com在“企业培训”栏目详细查看。 如有意参加培训人员,请尽快与我会联系报名。参加第一期培训的学员,请于4月16日前将名单报协会;参加第二期培训的学员,请于4月25日前将名单报协会。报名时请将参会人员姓名、职务、部门、联系电话(手机)、参加期次写清楚。 联系电话(传真):0351-7333745 联 系 人:王元华 附件:关于举办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宣贯及公路养护新技术新标准培训班的通知.doc 二OO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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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企协四月份举办《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宣贯培训班及路面养护技术研讨班

培 训 信 息 近日交通部第39号公告公布了《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H20-2007),该标准自2008年2月1日起实行。为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理解、掌握该标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决定于4月中旬在杭州举办一期“《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宣贯培训班及路面养护技术研讨班”,参会对象为从事公路建养单位的领导及相关人员,参会代表交会务费1300元/人(含报名费、会议费、资料费、专家费、场租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有意参加培训人员,请在4月10日前与省交通企协联系报名,报名时请将参会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写清楚。 省交企协联系电话:0351—7333745 联系人:王元华 二00八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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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工、养护机械操作工培训须知

根据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和山西省交通厅《山西省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及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实施方案》的安排,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支持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我会与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联合组织公路养护工、养护机械操作工培训工作。有关公路养护工、养护机械操作工的培训与职业资格鉴定事宜说明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从事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的养护和养护机械操作人员。 二、培训工种 1、公路养护工(中级工、高级工) 2、养路机械操作工(中级工、高级工) 三、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以上。其中,男55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2、申报中级工须取得初级工证书后在本工种岗位工作五年以上,或虽未取得初级工证书但在本工种岗位工作七年以上。 3、申报高级工须取得中级工证书后在本工种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未取得中级工证书但在本工种岗位工作十二年以上。 四、职业资格认定 按培训教学计划完成规定培训内容的学习人员可获得山西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颁发的“山西省公路养护工、养护机械操作工培训结业证书”,协会同时委托山西交通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进行职业资格鉴定,考核合格者由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工种的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五、培训及资格认定费用 培训费:380元/人 资料费:100元/人 住宿费 (在省交通高级技校培训):165/人 公路养护工鉴定费:中级 120元/人 高级 150元/人;养护机械操作工鉴定费:中级 180元/人 高级 200元/人。 六、培训报到 1、参加培训人员须在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一天报到。 2、参加培训人员需交纳培训费、资料费、鉴定费。 3、参加培训人员需交一寸免冠彩照六张、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参加培训人员需交山西省职业资格考核花名册(含报名表)(见附件) 5、参加培训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山西省职业资格考核花名册(含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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