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

关于组织2012年度全省交通行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核心提示: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建办综函 [2012]36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建办综函 [2012]366号)要求,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于5月14日正式开始。我会负责受理全省交通行业报考一级建造师的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在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参加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外选择一个专业,报名参加考试,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报名填表时按新报考生填报信息。
二、报名工作流程
(一)报考人员首先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在仔细阅读填写注意事项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人员的工作单位须填写全称。续考人员必须填写档案号。
(二)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签字确认,然后交单位盖章。由单位将报考人员信息汇总后,报送我会。
三、提交资料
各单位须向我会提交如下资料:
(一)对于新报考生须提交如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全部科目)”一份及电子文档。
2、“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3、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年限证明一份。
(二)对于免试部分科目考生须提交如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免试部分科目)”一份及电子文档。
2、“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年限证明一份。
(三)对于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生须提交如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相应专业)”一份及电子文档。
2、“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3、本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者成绩合格证明。
(四)对于续考考生须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本人往年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山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的成绩通知单。
请各单位将续考考生按报考级别汇总到相应的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中。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全部科目)”、“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免试部分科目)”、“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相应专业)”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年限证明”电子版可从我会网站www.sxjtqx.com“协会动态”栏目下载,或者从省住建厅网上下载。
四、报名时间安排
(一)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间:5月14日至6月1日。
(二)我会受理审查时间:6月4日至6月7日。
五、考试报名费用
考试报名费在报名时缴纳,费用标准如下:
考四科 190元 考三科 145元 考二科 110元 考一科60元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元华
联系电话:0351-7333745 15234079040
协会地址:太原市亲贤北街103号(省高管局0715室)

附件:1、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年限证明(1).doc

2、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全部科目).xls

3、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免试部分科目).xls

4、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相应专业).xls

二O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