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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培训

3月28日,由我会与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最高法院《解释》(二))培训在太原正式开班,有来自交控集团各子公司、分公司法务部门负责人及法务工作者计15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邀请了交通运输部著名法务专家、央企法律管理专家以及省高院建设工程高级法官主讲,以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适用司法解释条文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建筑市场的新变化、司法实践的新问题、管理政策的新突破,就最高法院《解释》(二)中的新规则、新规下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以及防控等问题进行讲解。
培训期间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法务工作知名专家,北京交通干部管理学院张柱庭教授就《解释》(二)出台的背景及制定过程 ; 《解释》(二)条文解读及重点五大问题进行了深入解析 ;对新旧司法解释用案例进行了对比分析。中铁武汉电气化局法规部部长王小臣高级经济师就《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规制下工程施工项目法律合规风险管理》作了讲解。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高级法官张瑞刚就《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审判实务》作了讲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培训开班仪式
授课老师 张柱庭 北京交通干部管理学院教授
授课老师 王小臣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法规部部长高级经济师
授课老师 张瑞刚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高级法官
培训班现场